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协会监事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出发,严格依法履行监察、督促职能,对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重大项目与活动的开展、财务状况及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现将协会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对日常工作的监督
2024年,协会共召开两次理事会,监事对理事会会议的召开进行了参与和监督,监事会认为这两次理事会在会议参加人数、文件审议、表决人数、表决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章程》的规定,每次会议都有会议纪要,会后全套会议材料都进行了留存归档。
同时,协会参加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期满复评工作,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现有内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协会实际工作需要,在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运行各个流程、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审中协会内部治理工作得到了评审专家的一致好评,并再次荣获五A级殊荣。
协会目前有药物治疗管理专委会、社会药房药学服务专委会两个分支机构,均按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开展了换届工作。去年,协会还按照社工部、民政厅要求和协会《章程》规定,依照程序开展了协会负责人(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兼法人)的选举工作。
二、 监事会对协会财务工作的监督
监事对协会2024年财务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审查和监督,认为协会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无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按协会《章程》、《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协会2024年进行了财务年报审计、财务收支合规性专项审计和法人离任审计,均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发现协会在财务制度的遵守、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事项。
三、 监事会意见与建议
监事会希望协会在2025年的工作中,继续扎实细
致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提高机构运行效率,努力创建品牌项目,推动协会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省健康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