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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召开第一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

4月19日,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第一届第五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审议了协会2018年度工作计划、2018年财务预算、2018年度培训计划、《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章程》部分条款内容修改以及会费缴纳档次和标准调整等事项。
据了解,修改过后的《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由原来的6章50条变为7章52条,其中为了适应新时代要求,积极学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增了“党建工作”章节,明确提出成立党组织并按党章规定开展工作。此次《章程》修改,将“监事会职责”改为“监事行使下列职权”,进一步明确了协会监事的监管职权。除此之外,会员义务中有关会费缴纳标准进行调整,由原来的五档次降为四档次,副会长单位 10000元/年、理事单位4000元/年,会员单位2000元/年,个人会员50元/年。
从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培训计划中可以看到,2018年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将启动多元化的培训形式,除以往的面授、网授培训之外,还将启动微课堂培训、专题培训、高研班培训以及学历提升培训。
最后会议还通过选举增补了常务理事、理事以及通报了新发展会员情况,其中新增常务理事5人,理事13人,会员单位1家,新会员309人。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会长表示,接下来协会将积极推进2018年度工作计划,严格遵照新的协会章程,不断完善协会的管理制度和执业药师培训体系,让协会工作在2018年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