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暨补修学分的通知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
关于开展2016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
暨补修学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将开展2016年度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及补修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继续教育学分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3月3日至6月30日。
网络申请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网络培训结束关网截止时间6月30日。
二、参训人员
1、未参加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执(从)业药师;
2、补修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的执(从)药师。
三、培训内容
按照《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针对性的选择了32个网络课件供大家选择学习。
四、培训要求
依据《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业药师每年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按要求选择相应的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15学分)。
1、学习形式。采取网授远程教育的培训方式,统一登录“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clpa.cn)进行报名,具体报名学习流程详见协会网站首页“网络报名和学习的操作流程”。
2、考核与学分授予。在线考核合格后,自行打印学分证明,此学分证明全国范围内有效。
3、收费标准与支付方式。
收费标准:每人220元/年度。
支付方式:根据学习系统提示,可选择易宝支付(即网银在线汇款)或微信支付。
五、其他事项
1、同时取得药学和中药学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执业药师每年只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
2、2016年度新取得执业资格的执业药师须参加2017年度由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面授培训。
3、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
六、联系方式:028-61323950、028-86919928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
2017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