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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组织召开《四川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了《四川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月13日下午,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召开了《四川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研讨会,组织我省院校、行业商(学会)、大型医药企业以及执业药师代表共计10余人开展研讨。
会上,专家们就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内容方式和机构、学时管理、考核监督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多项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