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要求,5月9日下午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召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讨论会,组织我省大型医药企业、院校负责人以及执业药师代表共计15人开展研讨。
会议上,参会代表就学时认定和学时标准方面踊跃发言,提出多项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