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周报(2022年8月[3])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 总第76期 2022年8月(第3周)
第一部分 时事政策
第二部分 行业动态
第三部分 健康科普
第一部分 时事政策
一、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的通知》,要求从降低用药错误风险、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分析、加强用药安全监管三方面加强用药安全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落实用药安全相关制度,实施处方开具、调配、给药、用药的全流程管理,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智能化审核与管理;加强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抗微生物药物、抗肿瘤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毒麻精放药品、中药注射剂等的使用管理;保障重点人群用药安全,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强化用药安全管理。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用药安全监管,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奖惩机制,持续做好组织实施,促进合理用药水平提高。
值得关注的是,在保障重点人群用药安全方面,《通知》明确,遴选儿童用药(仅限于药品说明书中有明确儿童适应证和儿童用法用量的药品)时,可不受“一品两规”和药品总品种数限制,增加用药范围,促进精准用药。
--源自中国医药报2022年8月8日
二、《药物临床试验盲法指导原则》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就《药物临床试验盲法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该指导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支持药品注册上市为目的的确证性临床试验,也可供以非注册上市为目的的临床试验参考。
《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盲法分类、设盲措施与操作、揭盲方法、意外破盲处理、盲法监控以及其他考虑等。根据设盲程度的不同,《征求意见稿》在盲法分类部分介绍了双盲试验、单盲试验和开放试验3种类型药物临床试验的盲法设计。《征求意见稿》指出,原则上来说,在具有可行性且不存在伦理问题时,临床试验应尽量采用双盲设计;采用单盲试验或开放试验时,申办者在试验过程中不能进行治疗分组上的数据分析。
--源自中国医药报2022年8月3日
三、国家药监局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8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明确了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类别判定、备案资料要求、备案后管理等内容,进一步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含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工作。
《公告》要求,办理医疗器械备案,备案人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备案资料,填写备案表,获取备案编号,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对于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时,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并提交变化情况的说明及相关文件。
《公告》还提出信息化相关要求。根据《公告》,国家药监局负责建立备案信息平台,汇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对备案的,备案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其网站公布备案信息表中登载的有关信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要求将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及时上报国家药监局备案信息平台。
--源自中国医药报2022年8月3日
第二部分 行业动态
一、中国原料药产业行稳致远
多年来,原料药在我国医药产品出口贸易中一直占据着最高比重。中国原料药产业拥有上游完整的基础化工原料,背靠产业链供应链的优势,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已是全球原料药产业的积极参与者。特别是2010年以来,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基地,不仅能有效满足国内需求,而且还大量销往国际市场,原料药出口至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已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在全球医药产业链中开始占据极其重要的位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国医药产品出口出现延缓,影响到与中国上、下游药品供应链最紧密的印度制药企业,进而影响到下游企业的正常生产以及全球供应。可以说,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凸显了中国原料药在全球制药产业中的地位,但也让世界各国开始更加重视自身原料药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越来越多的欧美药企开始考虑原料药生产的回归问题。未来全球原料药产业链可能会向多元化、本土化、区域化方向发展。
未来,一方面,中国原料药企业应在现有优势品种、大宗品种方面努力挖掘,不断进行技术、工艺方面的改进提升,积极向绿色、智能化、数字化生产升级迭代,利用合成生物学、酶催化、连续流等先进技术平台为产业赋能,牢牢稳住原料药产业基本盘;另一方面,中国原料药产业也要持续拓展增量空间,未来原料药产业机会将更多来自特色原料药品种的增加、规范市场的开拓以及向合同定制生产业务延伸,应积极向价值链高端的特色原料药、复杂原料药领域发展。这也为中国原料药企业带来新的商机,在一定程度上将加速原料药行业的增长。
--源自中国医药报2022年8月15日
二、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大会||未来的人才培养需紧扣中医药发展目标
近日举行的2022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大会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新华网特别推出“大咖谈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推动政产学研用各界加强深入研讨和有效行动,在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稳定发展中,促进中医药发挥更大作用。
国家重点学科中药学学科带头人王喜军表示,未来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一定要紧扣目标,不仅仅是人才培养的目标,还有中医药发展的目标。比如人才培养能否实现真正让这个人才掌握中医药理论的精髓,又能掌握现代科学技术。需要注意的是,本科阶段只是打一个基础理论的功底,实践阶段还要从硕士、博士往后继续加强,由于不同院校有不同的研究方向,解决中医药发展过程中不同层面的问题,中医药的发展也不能都是“平铺直叙”,还要不断地完善个性化的积累。“中医药现代化研究起步较晚,至今不到30年。我们取得了这么多的成绩,也是可喜可贺的,但还需要大量的临床数据和研究资料的积累,积累以后才可能实现突破。”
--源自新华网2022年8月11日
三、张伯礼院士:循证医学助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第十四届健康中国论坛循证中药平行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张伯礼介绍说,临床疗效是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根本,引入循证医学方法促进了中医药临床研究质量提升,推动了中医药临床诊疗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
张伯礼表示,面对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健康服务需求的增长,中医药也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要解决好中药产品质量和临床疗效证据两个关键问题。循证医学是基于证据指导医疗卫生实践和科学决策的国际公认方法,不仅适合西医,也可以指导中医药开展高质量临床研究。运用世界公认的研究方法生产彰显中医药临床疗效优势的高质量证据,是实现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源自新华网2022年8月2日
第三部分 健康科普
一、痛风的联合用药
痛风是一种常见且复杂的关节炎类型,各个年龄段均可能罹患本病,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痛风分为原发性或继发性,除少数由于药物引起者应停药外,大多缺乏病因治疗,尚无根治方法,控制高尿酸血症可使病情延缓。
1、急性发作:
秋水仙碱+双氯芬酸钠缓释片:两者作用环节不同,联用能够互相补充,增强疗效。对胃肠道刺激较大,宜饭后服用;秋水仙碱毒性较大,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双氯芬酸钠缓释片,因其可诱发消化道出血。
2、间歇期及慢性期:
别嘌醇片+碳酸氢钠片:适用于肾功能减退及每日尿酸排出量高于600毫克者。在服用别嘌呤片及碳酸氢钠片的同时,不能同时服用土霉素!可于餐前1小时服用土霉素,餐后1~2小时服用别嘌醇片及碳酸氢钠片。
3、病情较重:
保泰松+泼尼松:主要用于病情严重而秋水仙碱治疗无效或有禁忌证的患者。有高血压、糖尿病、溃疡病、严重感染及出血倾向者不宜用激素。
痛风定胶囊+依托考昔片(急性发作):中西药结合,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止痛疗效好。先服用西药依托考昔片,可与食物同服或单独服用。连续服用一段时间,控制住后再服用中药痛风定胶囊,持续稳住病情,防治痛风的复发。
4、内服加外用(慢性期)
非布司他片 +青鹏软膏:非布司他片安全降酸,藏药青鹏软膏可止痛消肿,两者搭配使用,对痛风慢性期,有一定效果。
--源自药房培训公众号2022年8月15日
二、立秋后慢性咽炎联合用药方案
慢性咽炎又称为慢性单纯性咽炎,为咽粘膜的慢性炎症。干燥的秋天是咽炎的高发期。
联合用药原则:清热化痰类+养阴润肺
1.养阴润肺汤+慢严舒柠咽炎片
养阴润肺汤主治白喉之阴虚燥热证。
慢严舒柠咽炎片养阴润肺,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咽干、咽痒,是专业治疗慢性咽炎的药物。
2.多种维生素+慢严舒柠清喉利咽颗粒+穿心莲内酯滴丸
多种维生素增强咽部抵抗力。
慢严舒柠清喉利咽颗粒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3.阴虚肺燥型
黄氏响声丸+枇杷糖含片+维生素C+菊花茶饮
黄氏响声丸:疏风清热,化痰散结,利咽开音。用于声音嘶哑,咽喉肿痛,咽干灼热,咽中有痰
4.痰热蕴结型
阿奇霉素 + 草珊瑚含片 + 维生素C
阿奇霉素:对细菌感染有效,可用于治疗上呼吸道感染的炎症
--源自联合用药公众号2022年8月12日
三、服用止咳糖浆后能立刻喝水吗?
当患者出现咳嗽、咳痰症状时,医师通常建议服用止咳糖浆等药物来缓解症状;也建议患者多饮温开水,以稀释痰液,使痰易于咳出,同时促进新陈代谢,有助于病情的恢复。
那么,服用止咳糖浆后能喝水吗?
服用止咳糖浆后,部分糖浆会覆盖在咽部黏膜表面,以减轻炎症对黏膜的刺激,缓解咳嗽。如果饮用糖浆后立刻喝水,可能会稀释药物的浓度,降低药物的疗效。此外,也不要用水冲服,否则会稀释糖浆而降低黏稠度,使黏附在黏膜上的糖浆减少,从而使药效大打折扣。
结论:服用止咳糖浆后,建议30分钟内不宜喝水;也不要用水冲服止咳糖浆。
--源自四川药品监管2022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