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周报(2022年7月[1])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 总第70期 2022年7月(第1周)
第一部分 时事政策
第二部分 行业动态
第三部分 健康科普
第四部分 协会动态
第一部分 时事政策
一、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等两项信息化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6月23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追溯码标识规范》《药品追溯消费者查询结果显示规范》2项信息化标准。
《规范》规定了药品追溯码标识的原则、一般要求、样式要求、位置要求和质量要求,适用于规范和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在中国境内销售和使用药品的各级销售包装单元上以印刷、粘贴等方式进行药品追溯码的标识。
--源自国家药品监督2022年6月27日
二、《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发布
6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政策,满足群众特定临床急需药品需求。
《方案》适用于国内无注册上市、无企业生产或短时期内无法恢复生产的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少量药品。明确了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申请工作流程。
《方案》要求,使用临时进口药品的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制定临床技术规范,明确药品的临床诊治用途、患者群体、使用科室及医生名单;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监测记录临时进口药品使用相关的临床诊疗病历及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依从性、不良反应等信息数据,并应当长期保存。
--源自中国医药报2022年7月1日
三、四川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妆品备案管理和生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告
1、产品功效宣称依据摘要上传工作: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注册或者完成备案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2、原备案平台历史备案产品资料补充填报工作:
在2022年5月1日前提交产品执行的标准和产品标签样稿、填报国产普通化妆品的产品配方、上传特殊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图片。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3、化妆品备案资料容缺受理工作:
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可先行提供相关复印件或电子版文件,并附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确认的情况说明,提交至备案平台。
4、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资格条件问题:
见《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5、其他事项。
--源自四川药品监管2022年7月1日
第二部分 行业动态
一、国家药监局研究推进加入PIC/S工作
6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加入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回顾加入PIC/S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国家药监局加入PIC/S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主持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作为药品领域重要的国际组织,PIC/S通过制定国际通行的药品GMP指南,协调统一各国的药品GMP检查标准,从而促进各国药品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互信。加入PIC/S,借鉴国际管理经验,有助于完善我国药品GMP标准,改进我国GMP检查体系,推动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国际检查交流合作,促进我国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源自中国医药报2022年7月1日
二、中药管理战略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
6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决定成立由两院院士、国医大师、资深专家组成的中药管理战略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委会委员名单中共40位专家,含2位中国科学院院士、16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国医大师、19位资深专家。
当前,我国中医药事业正在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中药事业呈现新的发展格局。推进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此次成立专委会,旨在进一步构建完善符合中药特点的审评审批体系,保障和促进中药监管工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
--源自中国医药报2022年7月1日
三、福建在全国率先开启药学服务试行收费
7月1日,福建省属公立医院先行先试探索药学服务收费政策。这也是我国首个药学服务收费的试点。药物治疗门诊每次收费20元由医保承担。
其中,新增的药物治疗门诊项目,由符合资质的药师,在门诊为诊断明确、对用药有疑问的患者,提供用药情况评估、用药咨询、用药教育、用药方案调整建议等服务。也就是说,通过药物治疗门诊,医院给病人的不仅是药品,还有个性化的用药服务。
新型的药学服务模式更贴近适用于临床,将鼓励药师为患者提供更好的个体化药学服务,以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除了提高用药安全合理性,药学服务费的实行还有更深远的意义。刘茂柏主任认为,药学服务费的实施,有利于引导药师走近病人,获得应有的价值,并推动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从“以药品为中心”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这也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源自福建卫生报2022年7月1日
第三部分 健康科普
一、夏天来了:吃了这些药,要躲着太阳走!
药物致光过敏反应指服用或局部使用某些药物后暴露于日光(主要为紫外线)所产生的不良反应,以下药物服用后要注意防晒!
1.抗菌药物
① 喹诺酮类:司帕沙星、洛美沙星、氟罗沙星等。
② 四环素类:多西环素、地美环素等。
③ 磺胺类:复方磺胺甲噁唑、柳氮磺吡啶、磺胺嘧啶等,此外氨苯砜与磺胺药有交叉过敏,也可引起光敏性皮炎。
④ 抗真菌药:灰黄霉素、酮康唑、氟胞嘧啶等。
⑤ 其它抗生素:氯霉素、氨基糖苷类药物、抗结核药,均有引起光毒性反应的报道。
2.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有阿司匹林、双氯芬酸钠(扶他林)、布洛芬(芬必得)等。
3.利尿剂:呋塞米(速尿)、螺内酯(安体舒通)、氨苯蝶啶等。
4.心血管药物:胺碘酮、奎尼丁、硝苯地平等。对于长期服用胺碘酮的病人,有超过50%的患者可在曝光区出现蓝灰色色素沉着。
5.降血糖药:格列本脲、格列美脲、格列吡嗪等。
6.消化系统药物:雷尼替丁、奥美拉唑、泮托拉唑等。
7.抗抑郁药和抗精神病药(吩噻嗪类):盐酸多塞平、氯丙嗪、奋乃静、艾司唑仑等,氯丙嗪可以产生蓝灰色色素沉着。
8.抗组胺药:偶可引起光过敏反应的有氯苯那敏(扑尔敏)、赛庚啶、氯雷他定(开瑞坦)等。
9.避孕药:含雌激素、黄体酮的口服避孕药引起的光过敏反应相继有报道。
10.抗肿瘤药:甲氨蝶呤、氟尿嘧啶(5-FU)等对光较敏感,服用后易出现光敏感性皮炎。
11.中药:引起光过敏反应的中草药有补骨脂、连翘、竹黄、独活、沙参、白芷、白鲜皮、仙鹤草、前胡、防风、荆芥等,雷公藤多甙也有个案报道。
--源自药房培训2022年6月30日
二、脚气治疗乳膏要抹多久?
足癣,俗称“脚气”,是由红色毛癣菌等真菌感染引起的浅部真菌病,治疗常用的外用乳膏有联苯苄唑乳膏、硝酸咪康唑乳膏等。
使用外用药物治疗足癣,坚持用药非常重要,必须按时使用,直到症状消失后继续用药至少10天,否则治疗不彻底约等于彻底不治疗。以联苯苄唑乳膏为例,治疗足癣常规疗程为3周,可持续治疗1~2个月。
此外,还应当注意消灭传染源,日常穿透气性良好的鞋袜,保持足部干燥,不与他人共用鞋袜、脚盆等生活用品。必要时,还可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口服抗真菌药等药物。
--源自四川药品监管2022年6月29日
三、常见胃病的分类及5大联合用药方案
1.功能性消化不良:
奥美拉唑胶囊(抑制胃酸分泌,针对上腹痛,上腹灼热症状)+多潘立酮(促进胃动力,针对餐后饱胀、早饱症状)(以上两款药品均为餐前服用,疗程2-8周)+健胃消炎颗粒(健脾和胃)。
2.胃炎:
针对(HP)感染:奥美拉唑胶囊(抑制胃酸)+克拉霉素胶囊+阿莫西林胶囊(对抗幽门螺杆菌)+复方谷氨酰胺颗粒(隔离胃酸修复胃肠粘膜)(以上每疗程7-14天)。
3.消化性溃疡:
克拉霉素胶囊+阿莫西林胶囊(杀灭幽门螺杆菌)+奥美拉唑胶囊(抑制胃酸分泌)+复方谷氨酰胺颗粒(隔离胃酸,修复消化道黏膜)胃溃疡用药疗程:2-4周;十二指肠溃疡用药疗程:4-6周。
4、反流性食管炎:
奥美拉唑胶囊(抑制胃酸分泌)+多潘立酮(:纠正胃动力方向)+复方谷氨酰胺颗粒(隔离胃酸,修复消化道黏膜)+对症中成药(如肝胃郁热型用左金丸,肝胃不和型用舒肝和胃丸)。
5.胆汁反流性胃炎:
铝碳酸镁咀嚼片(吸附强碱性的消化液)+多潘立酮(纠正胃动力方向)+复方谷氨酰胺颗粒(:隔离胃酸,修复消化道黏膜)+对症中成药。
--源自药房培训公众号2022年7月1日
第四部分 协会动态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药物治疗管理MTM二期培训班结业典礼圆满召开
为加快培养专业化药师人才,进一步满足四川省零售药店转型发展的需要,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在总结首期MTM师资班的基础上,开办了二期MTM培训班,经过八个月紧张而充实的学习,33名学员顺利结业,于6月24日上午举行了隆重的结业典礼仪式。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处长曾楠、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杨蓉、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邹康禄以及二期培训班部分讲师及全部学员参加了结业典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