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周报(2022年1月[1])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 总第50期 2022年1月(第1周)
第一部分:时事政策
第二部分:行业动态
第三部分:健康科普
第四部分:会员风采
第一部分 时事政策
一、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注册核查检验启动工作程序(试行)》通告
为落实《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药品注册核查检验启动工作,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药品注册核查检验启动工作程序(试行)》,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本《启动工作程序》实施之日起受理的注册申请按本程序有关要求执行。实施之日之前受理的注册申请,仍按原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符合本《启动工作程序》第六条范围的注册申请,应在受理时同步递交全套申报资料光盘。采用eCTD申报的注册申请,按相关规定执行。涉及药学现场核查的,应通过申请人之窗递交符合要求的生产工艺(制造及检定规程)和质量标准。
(三)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启动工作程序》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提前做好启动注册核查所需相关资料准备。对因申请人原因造成时间延误的,不计入审评工作时限。
--源自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2021年12月20日
二、“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
为保障药品安全,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国家药监局制定了此规划。
《规划》分析了“十三五”时期,药监领域取得的成绩及面临的问题和形式。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发展原则与发展目标,罗列了十项主要任务,并提出了保障措施。
--源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30日
三、省药监局印发《四川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四川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对药品上市后变更的适用范围和药品生产场地变更情形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
--源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7日
四、十部门联合出台“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
12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十部门近日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明确了重点发展领域、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强化医共协同,提升有效供给能力、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全方位服务能力、优化产业生态,提升基础支撑能力等。
《医疗装备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医疗装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主流医疗装备基本实现有效供给,高端医疗装备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对公共卫生和医疗健康需求的全面支撑能力。
《医疗装备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发展领域包括诊断检验装备、治疗装备、监护与生命支持装备、中医诊疗装备、妇幼健康装备、保健康复装备和有源植介入器械。
--源自中国政府网2021年12月31日
第二部分 行业动态
一、《针灸和草药(英文)》创刊 推动中医药国际化发展
12月26日,由天津中医药大学、现代中医药海河实验室主办的《针灸和草药(英文)》创刊发布仪式暨“讲好中医药科学故事”战略研讨会在天津召开。
张伯礼院士指出,中医药学虽然古老,但其理念并不落后,现代生命科学面临的诸多难题可以从中医药学中找到解决办法。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疫情防控的一大特点,也为世界疫情防控贡献了中国方案。世界需要中医药,中医药也需要走向世界更好维护人类健康。推动中医药实现高质量、国际化发展,需要讲好“中医药科学故事”,也迫切需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期刊。《针灸和草药(英文)》是“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支持的高起点新刊,办刊宗旨是以循证医学研究为特色,刊载全球针灸和草药创新研究成果,努力搭建传统医学和现代医学间的桥梁,促进学术交流,推动成果转化。
--源自新华网2021年12月27日
二、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出台五年规划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日前发布,明确了中医药国际发展的目标任务,细化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围绕中医药国际发展新形势,紧扣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明确提出:到2025年,与国际组织合作更加紧密,更加深入参与全球卫生治理;中医药国际传播发展更广泛、更高质量;为全球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打造高级别学术交流平台,学术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国际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国际中医药教育规模持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国际科研合作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知识在世界各地更广泛普及;中医药服务贸易快速发展,产业发展更均衡;中医药在更多国家和地区获得合法地位,被更多国家和地区纳入主流医疗服务体系和保险体系等。
--源自新华网2021年12月27日
三、首批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获批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在京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进会。会议公布,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7个省份首批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省(区、市)为建设主体,鼓励示范区在中医药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等方面先行先试。
--源自新华网2022年1月4日
四、碧生源、辉瑞中国入选2021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云峰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
近日,由新华网主办的2021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云峰会举行。本届峰会以“爱心点亮希望,行动书写担当”为主题,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引领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推动新阶段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碧生源、辉瑞中国入选“社会责任优秀案例”。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峰会致力于服务与传播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社会各界共同探索社会责任新理念、梳理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新成果、推动社会责任事业新发展的高端交流平台。
--源自新华网2021年12月29日
第三部分 健康科普
一、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
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特编制了22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明白纸推给大家。
22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的。
2.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
3.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
4.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5.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
6.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
7.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
8.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档、麻将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等。
9.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
10.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11.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或者流行的,情节严重的。
12.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
13.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
14.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
15.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
16.对拒绝或者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
17.在疫情期间,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
18.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
19.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20.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医用器材的。
21.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22.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
--源自党建头条公众号2021年12月28日
二、常见病联合用药 | 睑腺炎
睑腺炎亦称麦粒肿,俗称挑针眼或睑边疖,是眼睑病的一种,是一种眼睑腺体的急性炎症病变,常见眼睑腺体的化脓性炎症。
1. 轻度睑腺炎:
初期物理处理:冷敷 + 氯霉素滴眼液 + 牛黄解毒片。
2. 重度睑腺炎:
初期物理处理:冷敷 + 氯霉素滴眼液 + 红霉素眼膏 + 阿莫西林或用红霉素。
3. 复发性睑腺炎,眼睑患处反复红、肿、热、痛:
妥布霉素滴眼液或盐酸左氧氟沙星滴眼液 + 西环素
注1:对孕妇、哺乳期妇女及8 岁以下儿童禁用多西环素,可用阿奇霉素0.5g;
注2:在上述联合用药中,凡注射剂联用时、凡中西药联用时以及与必须单独使用的药品联用时(包括联用药物相互有拮抗作用时)等,其联用方案中的药品均应独立、分时或序贯进行使用。
--源自药圈网公众号2021年1月3日
三、这5类常见药不能用热水服用!否则就白吃了!
1.维生素类药物:维生素C、维生素B1、维生素B2性质不稳定,遇热后易被氧化还原分解,而失去药效。应用冷开水或温开水冲服。
2.活菌制剂:通常情况下,活菌不耐高温,用开水冲泡或送服可将其杀死,从而失去治疗作用。应用40℃以下温开水或牛奶冲服,也可直接服用。
3.β-内酰胺类抗生素:常用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包括阿莫西林颗粒、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颗粒、头孢克肟颗粒、头孢泊肟酯颗粒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容易水解,水解后的物质不仅会失去抗菌活性,而且增加发生过敏反应风险。应用冷开水冲服,而且应尽快服用。
4.酶类:酶是有活性的蛋白,遇热变性凝固,导致疗效下降或消失。常用酶类药物有胃蛋白酶颗粒、酵母片、多酶片、胃蛋白酶合剂、复方淀粉酶口服溶液。应用冷开水冲服。
5.含挥发油的中成药:茴香、藿香、干姜、薄荷、冰片、姜黄、肉豆蔻、荆芥等中药中的挥发油具有较大的药用价值,遇热容易挥发和分解。很多中成药颗粒、冲剂中含有挥发油。应用冷开水或温开水冲服。
--源自药评中心公众号2022年1月3日
第四部分 会员风采
一、2021年度盛典·榜样论坛||见证榜样的力量:四川执业药师朱冬梅榜上有名
12月30日下午,由四川日报和百年泸州老窖窖龄酒共同主办的2021年度盛典·榜样论坛在成都举行,论坛以“见证时代品格,共话榜样力量”为主题,旨在弘扬榜样精神,凝聚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见证前行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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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四川日报公众号2021年12月30日
二、创新步伐不止 科伦药业荣获生物医药最具成长上市公司等殊荣
12月24日,由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上市公司高峰论坛揭晓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评选结果。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副会长单位科伦药业获得生物医药产业“最具成长上市公司”等荣誉。同时,此次论坛评选的最佳上市公司CEO奖项中,科伦药业总经理刘思川荣登榜单。
--源自每日经济新闻2021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