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简讯(2020年11月)
医药简讯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 第26期 2020年11月
本期医药行业信息内容
第一部分:时政热点
第二部分:产业动态
第三部分:健康科普
第四部分:协会动态
第一部分 时政热点
一、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
执业药师是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和提供药学服务的专业力量,是合理用药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国家药监局不断加强执业药师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积极发挥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方面的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执业药师队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为规范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有如下要求:
一、坚持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稳步提高配备水平
二、细化落实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落实
三、切实发挥执业药师作用,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此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20年11月20日
二、关于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委托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药物和卫生技术综合评估中心)、药具管理中心组织制订了《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试行)》。
指南主要用于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基于遴选疾病防治用药、拟定重大疾病防治用药政策、加强药品供应管理等角色目的,组织开展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活动。同时,为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组织等主题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活动提供管理规范和流程指引。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2020年11月4日
三、多部门将联合惩戒执业药师“挂证”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指出,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将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通知》指出,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20年11月24日
四、医药招采信用评级开始执行
11月20日,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公布《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0版)》,要求各省级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遵照执行。根据这两份文件,“医药购销中,给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因自身或相关企业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被依法处罚,不主动纠正涉案产品的不公平高价”“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行为被纳入《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
--摘自新华网2020年11月24日
五、国家医保局:“互联网+”医保支付将采取线上、线下一致的报销政策
国家医疗保障局11月2日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可以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自愿“签约”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互联网+”医保支付将采取线上、线下一致的报销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还对异地就医预留了前瞻式的改革举措。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说,当前医保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局限在统筹地区内,下一步将支持地方探索异地门诊费用的直接结算、电子处方的跨统筹地区流转等,实现“信息和处方多跑路,患者少跑腿”
--摘自新华网2020年11月3日
第二部分 产业动态
一、药学服务列入飞检
日前,西藏自治区药监局发文,明确将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和提供药学服务情况纳入到监督检查,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药学服务质量。虽然西藏地区地理位置偏远,但当地的这一举措无异于向全行业释放了一个新的信号:提高药学服务能力不再是药店“自己的事”,而是逐渐成为监管部门对全行业的一种“刚性要求”。药店经营者要深刻意识到这一监管风向的改变,在提高药学服务方面及早布局,谋求长远发展。
为了提高药学服务能力,加快药师队伍的建设,除了地方性的法规,国家各部门也已经展开多项工作。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药师法》,广泛征求了有关部门和行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今年6月完善了《药师法》,进一步加强我国执业药师和医疗机构药师的统一管理,有关制度设计和具体内容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和论证中。关于行业最关心的“药事服务费”,国家医保局也在一次答复人大代编建议时表示,将统筹考虑药学服务的成本和价值,支持药学服务发展。
--摘自搜药公众号2020年11月14日
二、处方药网售即将放开
11月12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办法要求:
1、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
2、药品网络销售不得超出企业经营方式和药品经营范围。药品网络销售者为持有人的,仅能销售其持有批准文号的药品。没有取得药品零售资质的,不得向个人销售药品。
3、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4、药品网络销售者可以通过自建网站、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第三方平台或者以其他形式依托相关网络服务商自建网上店铺开展药品网络销售。
5、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还应当提交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
6、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7、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其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销售信息。
8、向个人销售药品的,应当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
9、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购销记录、电子订单、在线药学服务等记录,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还应当保存电子处方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后1年。
--摘自赛柏蓝公众号2020年11月14日
三、国家基药目录调整确定方向,药企提6点建议
11月16日下午,国家基药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讨论会在成都召开。国家卫健委、四川省卫健委、成都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和主要在川企业医药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上预判了明年基药调整的五个重点考虑方向,而与会企业代表对基药目录管理办法也提出了六条重点建议。
一、明年基药调整五个重点考虑方向
1、传染病方面用药;
2、慢病以及癌症、肿瘤转慢病用药
3、常见疾病用药;
4、以疾病为主导方向,确实患者无药可用,需要对症治疗的,要选择最合适的一范围;
5、主要看产品价值,临床终点指标的改善,能够使患者的长期生命质量能够得到提高,以能治愈为标准!
二、与会企业代表对基药目录管理办法的六条建议:
1、基药目录扩容数量希望能够达到90%、80%、60%医院配备比例要求。
2.建议放开基药目录规格限制,按照给药途径剂型进行管理。
3、建议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定位甲类,报销比例高于乙类或100%报销。
4、希望基药目录遴选评审与药物综合评价证据相结合。
5.调整周期建议3年一大调整,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6、希望能够多增补一些中成药,使中、西药比例平衡。
--摘自药得公众号2020年11月19日
四、执业药师,可评高级职称
近日,湖南省药监局发布了《湖南省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根据《办法》,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名称依次为: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
《办法》指出,药学专业(非临床单位)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该《办法》适用于全省从事药品研制、生产、流通、检验检测、审评检查、评价监测等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但是,申报职称截止日前已达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申报评审职称。
同时,在申报基本条件中,对于申报者学历和资历有一定的要求,《办法》谈到,申报主任药师(主任中药师),需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职称,并被聘任5年以上。 如果是申报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则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的,也是可以申报副主任药师(副主任中药师)。
--摘自赛柏蓝公众号2020年11月18日
第三部分 健康科普
一、安全用药丨皮肤湿疹该怎么用药
湿疹是对多种不同皮肤疾病的一个正确总称。特应性皮炎和接触性皮炎是两种儿童身上最常见的湿疹性皮炎。最具基本的特征是皮肤干燥、剧烈瘙痒和湿疹样皮疹。
一、不需要用药的情况:
通过加强保湿润肤就可基本缓解,不需要药物治疗。
二、需要用药的情况:
中重度湿疹,出现皮肤发红、增厚、瘙痒等,对生活和睡眠造成了影响。
三、常用外用药物:
外用激素软膏,如地奈德乳膏、丙酸氟替卡松乳膏、卤米松乳膏、氟轻松乳膏等。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20年11月19日
二、2020年公众十大用药提示丨(十)用药时间有讲究,按时用药疗效好
选择合适的时间服用药物,不仅能有效地保障药物治疗效果,还可能降低药物的副作用。吃药的间隔时间是根据药物在体内代谢的动力学决定的,只有按说明书规定的时间间隔服药,才能确保药物在人体内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治疗浓度。而想要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就不能擅自缩短服药时间或不规律的服药,以免药物浓度过高引起药物中毒或副作用太强,或浓度过低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药品说明书中常见的药物服用时间:
1.晨服:指早晨起床后进食早餐前1小时。
2.空腹:指在餐前1-2小时或餐后2小时左右服药。
3.饭前:三餐前30-60分钟。
4.饭时:饭前片刻或餐后片刻;饭中指与食物同服。
5.饭后:饭后30分钟-1小时。
6.睡前:睡觉前15-30分钟。
7.必要时:疼痛或突发状况时立刻服用。
8.一日一次:每日清晨或者晚上一次。
9.一日两次:一般每日早餐、晚餐时段各一次。
10.一日三次:一般建议早中晚餐前或餐后服药。
11.一日多次:尽量在24小时内均分。
12.糖皮质激素服服用时间为一日剂量于早上7点-8点之间。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20年11月18日
三、用药交待,应该交待什么?
一、交待用药时间:服药时间一般以说明书为准,药品的服用时间通常有以下几类:饭前服、饭后服、餐中服、空腹服、晨服,睡前服等。如降脂药、脂溶性的维生素 等
二、交待用药饮水:不同药物的性质不同、起效的机制不同,服药饮水量也不同。如如胃蛋白酶、硫酸亚铁等。
三、交待保存方法:需特别保存要求的药品的保存方法。如避光、密封保存等。
四、交待特殊剂型用法:对于一些特殊剂型药物,如服用不当,不仅影响药效,起不了治疗作用,而且会产生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如肠溶片、多层片等。
五、交待药物相互作用: 有的药物的相互作用可以使药效加强或副作用减轻,有的可使药效减弱或出现不应有的毒副作用。如非诺贝特与华法林等。
六、交待高警示药品用药注意事项:某些药物治疗量与中毒量相近或者在体内代谢较慢,需严格控制剂量,否则容易造成严重不良反应。如甲氨蝶呤、环孢素A等
七、交待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是把双刃剑,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可带来不良反应。对于可能会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药师要特别交待。如喹诺酮类药物、山莨菪碱等
八、交待用药饮食注意事项:如用药期间禁酒、忌喝西柚汁、忌喝奶制品等的药品。
九、交待用药后尿液颜色变化:如服用黄连素、左旋多巴等药物后。
十、妊娠妇女用药交待:对于妊娠妇女,药师应重点审查处方用药是否存在孕妇禁忌并给予交待,必要时要求医生修改处方。
十一、交待超说明书用药:有的处方用药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证范围,易导致患者产生疑惑,如处方合理,此时药师可给予交待。如利尿药螺内酯治疗痤疮、胃肠道用药雷尼替丁治疗慢性荨麻疹等
--摘自药评中心公众号2020年11月19日
四、店员必学:10种眼部疾病的联合用药方案
1、慢性泪囊炎
联合用药:抗生素眼药水+抗生素眼药膏+口服抗生素+胡萝卜素。
2、麦粒肿
联合用药:抗生素眼药水(洛美沙星滴眼液)+口服抗生素+胡萝卜素。
3、沙眼
联合用药:抗生素眼药水+抗生素眼药膏+口服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胡萝卜素。
4、急性卡他性结膜炎
联合用药:抗生素眼药水+抗生素眼药膏+口服抗生素+炎可宁+胡萝卜素。
5、慢性卡他性结膜炎
联合用药:抗生素眼药水+抗生素眼药膏+炎可宁+胡萝卜素。
6、病毒性结膜炎
联合用药:口服抗病毒+抗病毒滴眼液+干扰素眼用凝胶+转移因子+胡萝卜素。
7、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联合用药:口服抗病毒+抗病毒滴眼液+干扰素眼用凝胶+转移因子+胡萝卜素。
8、睑缘炎
联合用药:抗生素眼药水+抗生素眼药膏+抗生素口服+胡萝卜素。
9、白内障
联合用药:白内障滴眼液+口服明目退翳药+胡萝卜素。
10、急性充血性青光眼
联合用药:毛果芸香碱+尼目克司+高渗脱水剂。
--摘自药房培训公众号2020年11月20日
五、店员必学:谷维素的12个新用途及联合用药方案
1、谷维素片+安神补脑液:安神养心,改善失眠多梦的症状。
2、谷维素片+维生素B1片:改善睡眠情况,对于失眠症的治疗具有一定成效。
3、谷维素片+复合维生素B片:改善睡眠质量,还可以补充机体所需维生素。
4、谷维素片+稳心颗粒:对于改善心脏功能具有一定疗效。
5、谷维素片+正天丸:对于偏头痛的治疗具有一定效果。
6、谷维素片+养血清脑颗粒:有利于更年期综合征的治疗。
7、谷维素片+马来酸曲美布汀片: 对于调节胃肠功能具有一定作用。
8、谷维素片+氟桂利嗪胶囊: 产生较强的镇静作用,更有利于植物神经功能的调节,对于头痛治疗具有明显效果。
9、谷维素片+黄连素: 对于抗心律失常具有一定疗效。
10、谷维素片+多维元素片(21): 对于口腔溃疡的治疗具有一定疗效。
11、谷维素片+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 利于偏头痛症状的缓解。
12、谷维素片+补脑安神片: 克服失眠症反弹及耐药现象,且不良反应较少无依赖性,对于改善睡眠具有一定疗效。
--摘自药房培训公众号2020年11月18日
六、全面整理2020版69种趁鲜加工图解
2020版药典共收载可以趁鲜加工中药材69种,其中药材切片29种,药材切段18种,药材切块3种,药材切瓣4种,可选用多种切制方法加工的药材11个品种,药材去心2种,药材去粗皮2种,共计69种。
1.药材切片(共29个品种) 干姜、土茯苓、山柰、山楂、山药、川木通、三棵针、片姜黄、乌药、功劳木、地榆、皂角刺、鸡血藤、佛手、苦参、狗脊、粉萆薢、浙贝母、桑枝、菝葜、绵萆薢、葛根、紫苏梗、黄山药、竹茹、桂枝、狼毒、滇鸡血藤、附子;
2.药材切段(共18个品种) 大血藤、小通草、肉苁蓉、青风藤、钩藤、高良姜、益母草、通草、桑寄生、黄藤、锁阳、槲寄生、颠茄草、野木瓜、广东紫珠、首乌藤、桃枝、铁皮石斛。
3.药材切块(共3个品种) 何首乌、茯苓块、商陆;
4.药材切瓣(共4个品种) 木瓜、化橘红、枳壳、枳实;
5.药材切瓣或片、段(指可选用多种切制方法加工的药材,共11个品种) 丁公藤、大黄、天花粉、木香、白蔹、防己、两面针、虎杖、香橼、粉葛、大腹皮;
6.药材去心(共2个品种) 远志、莲子;
7.去粗皮(共2个品种) 苦楝皮、椿皮。
第四部分 协会动态
一、11月10日,四川省2020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成都举行。此次活动由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承办。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大中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活动启动。省药监局和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以及药品行业协会(商会)、药品企业、执(从)业药师等各界人士代表参加启动仪式。
二、11月19日,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社会药房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能力提升培养模式项目阶段性总结会在成都召开,来自药品监管部门的领导黄真、袁朝坤。项目组指导专家康震、徐珽、龙恩武;药物治疗管理专委会主任杨勇、社会药房药学服务专委会主任邹康禄,以及其他项目组成员、专委会副主任、示范药房负责人、执业药师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执业药师协会会长李惠英主持会议。
三、11月20日,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第一届第十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在成都召开。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监事等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执业药师协会会长李惠英主持会议。
四、11月20日,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第一届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安全用药 抗疫同行”论坛在成都举行。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大中出席会议并致辞。省执业药师协会会长李惠英向大会作2020年工作报告。
论坛现场,与会专家发表了《让药学服务成为药店发展的核心动力》《后疫情时代零售药店面对的挑战及应对策略》《药师药学服务胜任力评价标准的实践与思考》《后疫情时代,药师的责任与担当》等主题演讲。
欢迎加入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是由四川地区的执业药师和从事药品相关的单位及个人自愿发起成立的全省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协会主管机关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省民政厅。欢迎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从事药学等相关工作的人员,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教育、科研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社团等单位加入协会。 入会申请:登录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网站(http://www.sclpa.cn),进入“会员管理”—“入会须知”。 协会官方网站 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执业药师圈 联系方式: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会员部 地 址:成都市玉沙路157号综合楼308号 联 系 人:薛晋川 联系电话:028-86937948、18581883097 邮 箱:4813614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