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简讯(第206期)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 第206期
第一部分 时事政策
第二部分 行业动态
第三部分 健康科普
一、国务院印发《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
国务院日前印发《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作出部署。
《规划》强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动医疗卫生发展方式更加注重以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提升、改革治理更加注重系统协同,增强健康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人民群众更加注重主动健康,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全面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夯实中国式现代化的健康根基。
《规划》提出,到2030年,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基层防病治病、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我国在世界传统医药发展中的引领地位进一步巩固,健康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为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打下坚实基础。
《规划》围绕优化全人群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持续筑牢高水平卫生健康安全屏障、加快完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培育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深入推进以健康为中心的高效能治理等5个方面,部署了24项重点任务。同时,提出了高品质健康服务、高水平卫生健康安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创新、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工程和项目,以及“十五五”时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原则。
《规划》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因地制宜推进规划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测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优化任务举措,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详情]
二、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7月15日起施行,2021年发布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同时废止。新《规定》清晰划分管理边界,聚焦行业较为关注的问题,优化新原料管理,为企业研发申报松绑减负,进一步激发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活力。
新《规定》共15条,聚焦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的基本要求和管理措施,突出管理属性。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在保证内容衔接的前提下将行政管理部分与技术要求部分进行分割,不再保留研制报告、制备工艺、质量控制、安全评估资料以及原本作为具体技术要求的附件等内容,并在正文相关条款预留“接口”,与技术指导原则做好衔接,以便响应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加快相关技术要求的更新。
在具体条款上,新《规定》增加了新原料变更更新相关要求,满足因企业信息发生客观变化或者因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对新原料有进一步研究发现,需要对新原料注册备案信息进行变更更新的需求。新《规定》要求,已注册化妆品新原料的注册事项发生变化的,新原料注册人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按规定提交相应资料完成变更;已备案新原料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新原料备案人应当及时进行更新,确保信息服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准确。
--源自国家药监局……[详情]
三、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化学原料药适用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有关事宜的通告》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化学原料药适用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有关事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自8月1日起,四种情形化学原料药上市许可申请可优先审评审批。
《通告》明确了化学原料药上市许可申请时可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四种情形,并分别给出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工作流程。
《通告》提出,对于“已按照《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药品制剂,该制剂关联使用的化学原料药”,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经审核,直接将符合要求的化学原料药上市许可申请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源自国家药监局……[详情]
四、两项脑机接口医疗器械指导原则发布施行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施行《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分类指导原则)、《脑机接口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命名指导原则)。申请人应当按照相应指导原则确定产品的管理属性、管理类别和产品通用名称。
分类指导原则明确了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产品管理属性界定原则、管理类别判定原则。
在管理属性界定方面,分类指导原则提出,若脑机接口产品预期用于改善、修复或替代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等医疗目的,则作为医疗器械管理。若脑机接口产品不用于医疗目的,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例如,用于非医疗目的,增强个体的感知、认知和运动能力,游戏控制、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交互、沉浸式体验等娱乐场景,对智能家居、电脑或者通讯工具的操控等。在管理类别方面,侵入式/植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及用于疾病治疗、用于功能代偿的非侵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均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非侵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中,若产品用于脑卒中患者肢体运动功能的康复训练,且未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其他康复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源自国家药监局……[详情]
五、7月15日起,药店有这些行为,上严重违法“黑名单”
7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开始实施。药店的经营行为若有符合这份“黑名单”规定情形的,将受到严管惩戒。
《办法》专门针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而制定,如何定义“严重违法失信”?《办法》第三条明确:“严重违法失信”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并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办法》适用于各个行业,不过其中有一条明显与药店相关。其第五条规定,“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且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这些违法行为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含疫苗);生产、进口、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含疫苗);生产、销售未经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
--源自四川药品监管……[详情]
第二部分 行业动态
一、557个药品通过基本医保目录初审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示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及相关信息。根据公示信息,557个药品通过基本医保目录初审,包括7款纳入2025年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54个药品通过商保创新药目录初审,包括奥德昔巴特胶囊、瑞利珠单抗注射液等罕见病治疗药物。国家医保局强调,通过初步形式审查,并不代表其已经被纳入相关目录。
总体来看,今年申报品种呈现数量增长、通过比例提升、新药多等特点。数据显示,今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共收到企业申报资料818份,涉及674个药品通用名,比2025年增加100份申报材料、41个通用名。在形式审查通过率方面,除预申报品种外,初步形式审查总体通过率为92%,比去年提高8个百分点。今年申报品种新药居多,五年内获批新通用名的药品数量为343个(不含预申报品种)。
--源自中国医药报……[详情]
二、药店利好来了!九部门联合发文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
近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零售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系统部署零售业发展工作。
《意见》提出工作新目标。围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品服务质量提升、存量增量协同优化、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力争到203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供给优质、业态多元、智慧便捷、竞争有序的现代零售体系,打造一批带动性强的零售场景,推出一批融合创新的业态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售企业,推广零售好经验好做法,使线下零售成为购物休闲、沉浸体验、娱乐社交的承载之地,线上零售成为商品丰富、品质优良、规范经营的购物之所。
《意见》明确重点新任务、优化竞争新环境、《意见》强化保障新政策。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地加强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推动行业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零售业创新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源自中国医药报……[详情]
三、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新增116种药品
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新版目录),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新版目录共收录794种药品,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目录)大幅扩容,更好满足群众疾病防治的基本用药需求。
新版目录分别收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中成药318种,覆盖各疾病系统临床主要病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涵盖1180个病种,中成药涵盖63个功效分类。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初步测算,新版目录药品占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品种使用总量的71%,充分体现了基本药物在临床用药中的重要地位和使用的广泛性、普遍性。
--源自中国医药报……[详情]
第三部分 健康科普
一、慢病吃药别大意,做好这几点,少走弯路少受罪
不同剂型服药注意:
1.普通片剂、胶囊:无特殊医嘱,整片 /粒温水送服;
2.缓释片、控释片、肠溶片:严禁掰开、嚼碎,破坏结构会导致药物瞬间大量释放,引发血压、血糖剧烈波动,存在严重安全风险;确需减量,必须由医生更换规格;
3.分散片:加水搅匀后服用,适合吞咽困难老人;
4.泡腾片:完全溶于温水后饮用,禁止干吃,防止呛咳窒息;
5.同药不同剂型时间有差异:二甲双胍普通片、缓释片餐中吃,肠溶片餐前空腹服用。
规范储存药品:
1.存放环境:避光、防潮、常温,远离窗台、厨房等高温、阳光直射区域;
2.特殊药品:胰岛素等生物制剂冷藏保存,严禁冷冻,避免剧烈摇晃;
3.定期清理:每3~6个月整理一次药箱,单独存放近效期药品,优先使用;过期、变色、开裂药品全部停用,规范丢弃,切勿继续服用。
--源自四川药品监管……[详情]
二、解暑优选绿豆汤,要遵守饮用规范
中医记载绿豆味甘、性凉,归心、胃经,能清热解毒、消暑利水,还富含多酚、优质植物蛋白与多种矿物质,既能缓解燥热、补充出汗流失的电解质,又可辅助清除体内热毒。
绿豆性寒、利尿,无节制饮用极易损伤脾胃,健康人群也要遵守饮用规范:
1.控制饮用量与频率
每日总量不超过500毫升,一周仅喝2~3次,不可天天、顿顿饮用。
2.禁止空腹饮用
空腹寒凉直入脾胃,易引发胃痛、腹胀、腹泻,建议饭后半小时再喝。
3.睡前不饮用
绿豆利尿,睡前饮用会增加夜尿,打乱睡眠。
4.出汗后别喝冰镇绿豆汤
高温状态下血管扩张,冰镇汤水会刺激血管急剧收缩,加重血管负担,诱发头痛、血压波动,出汗后静置至常温再喝。
5.煮好24小时内喝完
常温久放极易滋生细菌,剩余绿豆汤密封冷藏,24小时内吃完。
6.不额外加盐
食盐会破坏绿豆水溶性维生素,降低食疗价值,仅可少量加冰糖调味。
7.特殊人群少喝/慎喝
老人、儿童消化弱,绿豆高蛋白、高纤维易引发消化不良;脾胃虚寒、常年手脚冰凉、慢性肠胃炎、经期痛经、孕期女性长期饮用会加重体内寒气;痛风患者需少喝,绿豆属于中等嘌呤食材。
--源自四川药品监管……[详情]
三、今日入伏!如何安然度暑伏?
今年入伏时间:7月15日,出伏时间:8月23日。共40天版”,比去年多出整整10天。
1.防暑降温
外出时注意遮阳防晒,及时补充水分。空调温度不可过低,纳凉不宜在疾风之处,避免虚邪贼风乘虚而入。
2.情志调养以清心安神为主
适当睡午觉,能够补充精力,减少身体和精神上的疲劳。
3.适当运动安全有效比大汗淋漓更重要
运动应避开气温最高、阳光最强烈的时段(11时至16时),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运动经验,将运动强度控制在平时的60%~70%。
4.饮食得当
注重清热解暑、健脾开胃
适当摄入酸味食物,能生津开胃,有效刺激唾液分泌。苦瓜、苦菊、穿心莲等苦味食物能清热解暑,但需注意,脾胃虚寒者不宜过量食用。
补充优质蛋白质,少量多餐,及时补水。
5.冬病夏治巧用三伏贴
三伏贴是冬病夏治的主要方法之一,多用于虚寒证人群,阴虚火旺、湿热体质者并不适宜,发热、皮肤破损、药物过敏者、孕妇、低龄婴幼儿不宜贴敷。
--源自健康中国……[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