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简讯(第195期)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 第195期
第一部分 时事政策
第二部分 行业动态
第三部分 健康科普
第四部分 协会动态
第一部分 时事政策
一、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28年底的行动目标,以及助力企业质量体系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共三方面12条举措。
《行动计划》强调精准施策,助力企业质量体系提升。其中提出,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围绕质量体系文件的完整性、生产过程与注册备案资料载明技术要求的一致性、原料使用的合规性等,梳理质量体系运行中的共性问题;建立本行政区对企指导台账和针对性指导方案,加大对本行政区企业,特别是儿童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企业、中小规模企业的指导力度,统筹考虑企业实际需求和意愿,推行“一企一策”“服务到企”等措施;要压实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关键岗位人员责任意识。
《行动计划》细化了保障措施,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结合本行政区监管实际,稳步推进落实;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协同,形成指导合力;及时总结经验并固化为工作措施,建立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社会共治的质量体系提升长效机制。
--源自国家药监局药……[详情]
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
近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是针对新原料信息变更需要而专门制定的,明确了允许进行信息更新的情形,提出了资料提交技术要求和提交方式,为企业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便利、加强指导。
《指南》适用于已备案化妆品新原料在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前的备案信息更新相关工作。已注册化妆品新原料在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前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新原料注册人可参照《指南》技术要求开展研究,并提交注册变更申请资料。
《指南》阐述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的一般原则,并结合行业需求,根据风险程度,将允许信息更新的情形分为自行维护的信息更新、企业信息更新、新原料信息更新三类,同时提出了对应情形相关要求。
《指南》强调,新原料一经备案,除自行维护信息外,其他信息更新应当有充分理由,按程序提交拟更新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新原料监测期满前1个月内,除自行维护的信息更新、企业信息更新外,原则上不得进行其他信息更新。除《指南》规定情形外,一般不允许其他情形的信息更新。确需更新的,新原料备案人应当申请与技术审评机构开展沟通交流,就信息更新的合理性、必要性、科学性进行确认。
--源自中检院……[详情]
三、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
12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是国家药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大力支持医疗器械出口,优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服务性事项办理的重要举措。
《规定》的发布,将为我国医疗器械产品出口提供更大范围的支持和更加便利的服务,助力我国医疗器械产品加快“出海”,更好走向世界,助力全球公众健康。
--源自国家药监局……[详情]
四、国家药监局发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
12月2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是国家药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开展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
《规定》明确了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的内容、办理条件、工作程序、所需资料等相关事项。《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管理,有效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备案工作。
--源自国家药监局……[详情]
第二部分 行业动态
一、商务部发布《2024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
近日,商务部发布《2024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我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稳步增长但增速显著放缓,行业从规模增长转向结构优化。《报告》同时公布了2024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前100位名单及排序。
《报告》显示,2024年全国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略有增长。统计显示,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9万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0.6%。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6500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3%;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2.3万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0.5%。
《报告》预测,随着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增速放缓,加强资源整合、强化规模优势成为行业重要发展方向。长期来看,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提升是必然趋势,连锁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源自国家药商务部……[详情]
二、中国创新药出海激活产业升级正循环
“十四五”期间,我国创新药对外授权呈现井喷之势。交易数量从过去的零星个案,发展为每年数十起的常态化态势;交易金额从数亿美元量级,飙升至单笔突破数十亿甚至近百亿美元的规模;合作对象覆盖辉瑞、诺华、阿斯利康等跨国制药巨头。这一趋势的背后,是多重力量的协同共振: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将生物技术确立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本市场的鼎力支持,为高风险、长周期的创新药研发进程注入源源不断的活水;科学家创业与本土人才迅速成长,共同构筑起创新的智力基石;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为创新药加速诞生铺平了道路。中国医药产业正式迎来创新的“收获季”与“输出季”。
根据医药魔方、药智数据等公开数据统计,2021—2025年,我国创新药对外授权交易数量和金额屡创历史新高。年交易数量从2021年的不足40笔,稳步增长至2024年的94笔;2025年截至10月底已攀升至115笔,增长态势持续强劲。年交易金额更是实现跨越式提升,2021年全年交易总额为138.5亿美元,到2024年已增至519亿美元,2025年截至10月底交易额正式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
值得关注的是,“十四五”期间,10亿美元量级的国产创新药重磅交易逐渐成为行业常态,并涌现出多笔总额超过20亿美元甚至接近百亿美元的“超级交易”
--源自中国医药报……[详情]
第三部分 健康科普
一、冬季寒冷干燥,嗓子“闹别扭”怎么办
多喝水、小口喝:比起一次性大量喝水,分次小口喝水,更有助于滋润咽喉。
含服硬糖:硬糖溶解慢,将其含服在口中,可持续刺激唾液分泌。唾液流经咽喉时可发挥湿润作用。
避免频繁用嗓:避免大声说话、长时间聊天或唱歌,让咽喉肌肉多休息。
调整饮食习惯:饮食以清淡为主,少吃辛辣、油炸、过烫食物,避免喝冰水、浓茶、咖啡和酒精类饮品,减少对咽喉黏膜的刺激。进食时要细嚼慢咽,避免食物残渣残留在咽喉。
保持环境湿润:在室内使用加湿器,将空气湿度维持在50%~60%,避免咽喉黏膜过于干燥。如果家中没有加湿器,可以在房间内放一盆水或挂一条湿毛巾,也有助于改善室内湿度低的情况。
外出时做好防护:外出时应佩戴口罩,减少冷空气直接刺激咽喉。
另外,当我们想“清嗓子”时,可以试试清嗓替代法。先慢慢吞咽一口水,吞咽动作可促进黏液向下流动;然后深吸一口气后慢慢呼出,深呼吸有助于放松咽喉肌肉,从而缓解紧张感和咽喉不适。
--源自中国医药报……[详情]
二、吃这些药,千万别喝热水
1.益生菌类药物
益生菌类药物含有活性益生菌,不耐高温,用开水冲泡或送服会杀死有益菌株,从而失去治疗作用。
服用该类药物时,应使用40摄氏度以下温水或凉开水送服,与抗菌药物同服应间隔1-2小时。
20消化酶类药物
临床常用药包括复方胃蛋白酶颗粒、复方胰酶散、胃蛋白酶合剂等,服用时最适合温度应是人体体温,即36摄氏度-37摄氏度为宜。
3.含阿莫西林的颗粒剂、分散片、混悬剂
阿莫西林属于青霉素类抗菌药物,其结构式中的β-内酰胺环对热、酸、碱均敏感,随温度升高水解速率加快,60摄氏度以上分解加速。水解后的物质不仅会失去抗菌活性,还会增加过敏反应发生的风险。
4.孟鲁司特颗粒
孟鲁司特稳定性差,在氧化、光照、高温条件下均产生降解,打开包装袋以后应在15分钟内服用。
6. 琥珀酸亚铁颗粒
高温会加速氧化反应,氧化后的三价铁离子吸收差,药效减弱。
7.胶囊类药物
胶囊外壳是由水溶性明胶制成,遇热水变软变黏,会提前溶解并释放药物。
8.含挥发油的中成药
挥发油大多不稳定,遇热容易挥发和分解。
--源自生产药品监管……[详情]
三、谷胱甘肽能够美白皮肤吗?
存争议!
虽然谷胱甘肽在体内确实有抗氧化作用,许多人因此认为它能够美白皮肤,但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谷胱甘肽的抗氧化性质可以减少皮肤中的自由基损伤,从而延缓皮肤老化并可能减少色素沉着,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色素问题。基于此,市场上许多宣称含有谷胱甘肽的美白产品,其实际效果往往还需要更多确切的证据支持。
此外,也有很多证据提示,口服谷胱甘肽的效果更不确切,一直还存在争议。
因此,如果消费者希望通过使用含有谷胱甘肽的产品来达到美白效果,可能需要结合其他已知有效的美白成分一起使用,并且保持合理的预期。
再退一步说,科学护肤应注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适当的皮肤护理,而不是依赖单一成分的神奇效果。消费者应谨慎对待市场上宣称具有美白效果的谷胱甘肽产品,避免盲目追求美白效果而忽视了健康风险。若真有美白需求,不妨选择经过临床验证的美白方法,并咨询专业皮肤科医生的建议。
--源自四川药品监管……[详情]
第四部分 协会动态
一、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成功召开
2025年12月18日下午,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在成都召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四级调研员谭刚、协会党建指导员、机关党委(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曹峰出席会议,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共62人参加了会议,协会监事、专委会代表、志愿者代表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协会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专委会管理办法》(修订)、《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志愿者管理办法》(修订)、增补的两名副秘书长罗娟、王煦妍。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李惠英会长在工作报告中表示协会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对标国家强化社会组织管理的各项要求,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创新发展,协会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新的一年里,协会将持续强化政策传导与协同,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深化药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药学服务协同保障计划”落地;整合多方资源,上下联动不断提升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技能。为推动我省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和药学事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努力。
……[详情]
二、协会药学科普与社区药学服务专委会正式成立
2025年12月18日下午,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药学科普与社区药学服务专委会成立大会在成都隆重召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部分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以及药学科普与社区药学服务专委会全体委员等共计百余人出席了会议。
专委会的委员涵盖全省各市州医疗机构及大型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专家与骨干药师,是一支结构合理、专业扎实、经验丰富的团队。经专委会选举大会民主推选,选举出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3名、常务委员15名。其中主任委员由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主任药师干小红当选。此外,专委会还特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主任药师张志勇担任顾问,为工作开展提供权威指导。
……[详情]
三、第四届未来药房发展大会筹备会在成都圆满召开
12月24日,由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与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共同主办的第四届未来药房发展大会筹备会在成都顺利举行。本次会议邀请了来自重庆、湖南、安徽、陕西等省市药师协会代表,以及四川省内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共同参与。
会议围绕第四届未来药房发展大会的筹备工作展开深入研讨,重点讨论了大会费用筹集机制、药学科普能力建设与内容创作合作模式,以及《社会药房药学服务补偿机制》科研课题的参与路径等重要议题。与会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为大会后续筹备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执业药师协会李惠英会长在发言中表示,第四届未来药房发展大会选址成都,既是对四川省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成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协会工作的高度信任与有力鼓舞。协会将全力配合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统筹协调各方资源,为大会的高效推进与成功举办提供全面保障。
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刘沛会长在总结中强调,未来药房发展大会是推动行业交流、促进药学服务创新与社会药房转型的重要平台。她希望各方继续加强协作,凝聚共识,共同探索药学服务新模式,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
……[详情]
四、走访协会会员单位—成都泰阁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为深入了解会员单位发展现状与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协会与会员单位的联系,提升协会服务水平,12月11日,协会安静副会长带领秘书处一行,赴会员单位成都泰阁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实地开展调研走访。
本次调研走访活动旨在面对面向会员单位介绍协会服务清单,听取会员单位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当前执业药师的职业发展、开展药学服务工作的情况,以及会员单位在发展中的难点。协会一行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形式,与会员单位管理层、药学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沟通。重点围绕执业药师作用发挥、药学服务模式创新与实践、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等方面展开交流,并就2026年共同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达成共识。
此次调研走访活动是协会践行“以会员为本、为会员服务”理念的深入实践,不仅加深了协会与会员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也为协会下一步优化会员服务提供了方向。下一步,协会将持续常态化开展会员调研走访活动,紧密联系会员单位,凝聚行业力量,共同赋能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公众健康水平提升,推动药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详情]
